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(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)不少车主知道,酒后驾驭机动车的严重后果,所以改骑电动车或自行车赴宴。现实却是,酒后骑乘非机动车如电动车、自行车等也是违法的。一旦产生事端,不只自己受伤,还会给别人带来损害。
11月20日晚上9点多,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接到一同警情。一名报警人称,有人在该中队辖区石羊路章村工业园路段,因骑行电动车撞上了路旁边的绿化带,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。接警后,东山交警当即赶往现场,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驭人韦某一身酒味,倒在了路旁边。
民警急忙拨打120呼叫救护车,将韦某送到医院,幸亏伤势不重,仅仅腿部有些跌伤。或许是因为喝了酒,韦某脑袋昏沉沉的,所以倒在路旁边爬不起来。民警对韦某问询后得知,当天晚上,韦某出去和朋友喝酒,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到石羊路时,因车速过快,自己酒喝多了晕乎乎的把握不了方向,径自撞上了路旁边的绿化带树木上,导致自己跌伤。
民警对韦某进行了酒精测验,成果为130mg/100mL,为醉酒状况。终究,韦某需求自己承当职责,还被民警以涉嫌醉酒驾驭非机动车依法予以处分。
民警提示,醉驾非机动车也是违法的,依据江苏省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方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,“醉酒驾驭非机动车的,处50元罚款。”请驾驭员留意,喝酒后不要骑乘非机动车,尤其是冰冷的冬季,酒后驾驭,凉风一吹,很简单跌倒,并且速度易过快,无法精确把握方向,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,远离各种酒驾。
校正 王菲